喂!真係人神共憤LOR呢單野!喂!飲左咁多酒都去開車,即係等於殺人!而家死左6個人,影響6個家庭呀!佢點彌補呀﹖
其實,佢明知自己0個架係大車,一發生意外,對人對己都有好大的威脅。所以,佢比其他人更要小心駕駛。佢咁做係好不負責任。
而家人地奧巴馬都話係New Era of Responsibility啦。佢呢單野真係責無旁貸。因此,我認為法庭要從重量刑LOR!
2009年1月15日
2009年1月4日
訂閱:
文章 (Atom)
我不是毓民,我不是陳志雲,我不是陳永陸,我不是查小欣,我是平凡人,只想用鍵盤記低新一天的所思所感。